旺中集團旗下的CTAWNT昨天出了四篇「苗栗煉獄」系列報導,談論苗栗地方政府對獸夾毫無作為,其中一篇提到「彰化縣26鄉鎮只有2位負責捕捉救援運送,今天共有9件救援案例。但是苗栗18個鄉鎮卻有10多個編制負責,扯的是卻連通報案件都沒有,全年零救援。」報導內容將苗栗動防所講得毫無作為、不顧動物死活。
許多人貼這系列報導給我,希望我關心,看完後我覺得很奇怪,苗栗縣政府對於補獸夾的態度我也質詢過,就是全面禁止,若要說沒有很積極徹底搜索我也同意,但要寫成這樣毫無作為實在無法同意。
於是和動防所求證今年的數據,才發現本篇報導錯誤百出。首先,負責單位並非苗栗縣政府農業處動物收容課,而是動物防疫所的動物收容課;再來,負責救援業務的並非十多位編制,其實僅有3位(一人負責6鄉鎮)再來是獸醫師2位,負責餵養清理工作5位。報導誤把所有編制都算為救援人力;最後,今年零救援或沒有通報案例更是錯的離譜,從1月截至10月,至少有21件獸夾救援記錄,我手上的資料還有每一案的報案途徑,以及救援狀況。
這系列報導的報導引用了不正確的資料,這些批評對動防所的同仁非常不公平,要督促績效提昇、要檢討成效不足我都覺得可以、也應該,但不實報導真的讓人無法接受。動防所已發出澄清新聞稿,希望CTAWNT能道歉並還動防所同仁清白。
最後,關於補獸夾,其實早在2011年時,行政院農委會就已公告禁止使用山豬吊及捕獸夾,凡捕捉動物者或非經中央主管機關許可,製造、販賣、陳列或輸出入獸夾,將處以1萬5千元至7萬5千元罰鍰;5年內再犯者,最高可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併科20萬至200萬元罰金。
在苗栗還有一個因素是獸夾可能誤傷石虎,故因石虎屬保育類動物,使用捕獸夾等導致受傷或死亡,可處六個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,得併科二十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罰金。
但目前仍有商家暗地販賣或是有民眾自製,導致補獸夾無法根絕。山區中的補獸夾實務上也很難全面巡察,因縣府無巡山員,而有配置巡山員的林務局僅負責其所轄林班地範圍,要合作有其困難。故除了需民眾協助檢舉並持續宣導外,還要靠警方加強取締。希望能慢慢減少動物被夾傷的憾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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讓苗栗持續改變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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